近日,國務院發布關(guan) 於(yu) 印發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若幹規定的通知,強調打通科技與(yu) 經濟結合的通道,促進大眾(zhong) 創業(ye) 、萬(wan) 眾(zhong) 創新,鼓勵研究開發機構、高等院校、企業(ye) 等創新主體(ti) 及科技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。
全國人大代表、江蘇康緣藥業(ye) 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肖偉(wei) 認為(wei) ,這將極大激勵科研成員開展成果轉移轉化的熱情,發揮全社會(hui) 的創新合力作用,推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。
肖偉(wei) 表示,目前,科技創新在經濟發展和社會(hui) 發展方麵的重要支撐作用已取得政府和社會(hui) 公眾(zhong) 的高度認同,但我國科技投入大而分散,效率不高,科技成果轉化率很低的問題仍然突出。據國家發改委資料,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隻有10%,而發達國家在40%以上,科研和經濟工作“兩(liang) 張皮”的現象仍未得到根本解決(jue) 。為(wei) 此,急需在科技創新體(ti) 製機製方麵進行“供給側(ce) 改革”,破解科技經濟兩(liang) 張皮,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“最後一公裏”,推動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(wei) 現實生產(chan) 力。全國人大代表肖偉(wei) 針對如何推動國家科技創新體(ti) 製改革提出如下建議:
一、進一步改革科技計劃管理運行機製,破除科研立項、產(chan) 出與(yu) 實際需求脫節的問題。
目前“自上而下”的項目立項及其管理運行模式,由科技管理部門、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主導,企業(ye) 參與(yu) 較少。科研目標同實際需求相差較遠。在驗收階段,往往是熟人或同一利益圈朋友,多為(wei) 走過場。此種管理運行模式還容易產(chan) 生“學霸”和科研利益共同體(ti) ,催生腐敗。建議應用研究、應用基礎研究應發揮企業(ye) 的主體(ti) 創新作用,借鑒以色列的科技立項方式,由企業(ye) 或生產(chan) 實踐提出真實的技術需求,采取“自下而上”,提煉產(chan) 業(ye) 共性課題,形成指南。課題承擔以企業(ye) 為(wei) 主,科研單位為(wei) 輔,並逐步采用後補助管理的方式。課題評審和驗收應由第三方機構承擔。
二是進一步改革現行的科技人員績效管理製度,提高科研效率,營造符合科技創新活動的良好體(ti) 製。
目前普遍實行的科技人員績效工資製及項目經費管理製度,不符合科技創新規律,且浪費很大。相比發達國家科研項目經費60-70%投在人員工資部分,我國的科研項目資金投入方向相對錯位,不以科技人員工資為(wei) 主,偏離“人力”這一創新主體(ti) 。科技人員的科研創新活動不同於(yu) 生產(chan) 線上的工人,不宜實行“計件工資”製。這一體(ti) 製是造成目前科研浮誇、浮躁和科研腐敗的主要根源,如為(wei) 追求高績效而催生科研項目專(zhuan) 業(ye) 戶、利益共同體(ti) 、為(wei) 績效而追求 SCI論文和專(zhuan) 利數量而忽視質量、科研造假等。既不解決(jue) 實際問題,也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。
建議逐漸摒棄績效工資製,而采用定崗固定工資製,拉大職級間級差,並采用嚴(yan) 格的分類評價(jia) 機製考評職級的升降,同時大幅度提高項目經費中對人員工資的支持比例,變“暗補”為(wei) “明補”,解脫科技人員的額外負擔,切實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氛圍,促進科技人員靜下心來開展科研工作,真正產(chan) 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。
三是積極鼓勵科技人員同企業(ye) 家的協同創新創業(ye) ,進一步探索加快科技成果產(chan) 業(ye) 化的培育機製。
絕大部分科技人員擅長科研工作,不懂生產(chan) 管理和市場營銷,更不懂資本運作,因此不宜鼓勵科技人員單獨創業(ye) ,而應鼓勵科技人員同企業(ye) 家聯合創新創業(ye) 。每個(ge) 人應幹其擅長的事,而不應本末倒置。在科技成果產(chan) 業(ye) 化培育中,應創造條件,鼓勵“科研-市場-資本”等創新要素的有機結合。一項好的科技成果,從(cong) 實驗室走向產(chan) 業(ye) 化一般需要4-6年時間,目前企業(ye) 往往等不了如此長的時間,而風投資金往往也不願投入支持,政府科研資金支持相對有限,再加上成果研發者往往不切實際的想法,導致實驗室成果無法產(chan) 業(ye) 化轉化。缺少成果產(chan) 業(ye) 化孵化的資本支持,這是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的原因之一。
建議借鑒以色列的做法,政府拿出引導資金,主要吸引社會(hui) 資本,共同組建產(chan) 業(ye) 成果孵化基金,支持有前景的實驗室成果的產(chan) 業(ye) 化孵化。孵化成功後即進行市場化轉讓,政府資金退出,轉向孵化其它項目。如果孵化失敗,則按風投失敗中止。應總結國內(nei) 外的經驗,積極探索加快科技成果產(chan) 業(ye) 化的培育機製。